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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eptember 22 蔡依林 一直以来有不少朋友对我喜欢蔡依林表示"鄙视",我必须为自己的品味正名。
1、她是个“地才”。刚出道时,她身材不好,也不算十分漂亮,不会跳舞,被称为舞痴,声线一般,曾被评为年度烂歌手。依靠自己努力,她有了G奶,性感迷人的笑容,成了舞后,音乐成就自不用讲。我始终认为,认真努力的女人是最优雅的,jolin没有天赋,成不了天才,却努力成为"地才".
2、她时尚摩登却不拜金。jolin的原话:“Everyone knows that I am into Dior's Boston bag,Chanel's No.5,Gucci's bamboo handle,LV's suitcase,Hermes's kelly bag...In spite of that,I always insist that I buy accessories,like sun glasses,necklaces,earrings,etc. After all, I am only twenty something,and I can't waste money as much as I'd like to.
3、她聪明。jolin真才实学考进辅仁大学英文系,大学期间边上学边继续演艺事业,毕业成绩优秀,从没出国留学的她的英语比台湾演艺圈的ABC们都要好。
我的结论,喜欢蔡依林证明我品味的正确:)
2000年高考前walkman上的不断重复jolin的那首Don't stop至今仍能清晰的记得,尽管与后来风格变化太大。
我的第二个结论,喜欢蔡依林证明我是个喜欢上一样东西就不愿意改变的人。潜台词就是我是个专一的人:)
TMD,为什么要写这么小女人的东西,不明白。 September 15 维港的夜 静静的回忆 有整整三个月没有来空间。过去的三个月我一直脑力透支,工作上的许多东西烦到我经常神经有点问题。当然,决计没有忙到写blog的时间都没有,但人真的是有惰性的,懒得打开msn,再之后慢慢成习惯,非常抱歉我的“不辞而别”,我回来了。
深圳转播的香港电视台经常被插播的乱七八糟,最近插播率最高的是香港的夜景,刚刚电视中维港的夜一闪而过,勾起了些记忆,突然想写点东西。
三个多月前,我在细雨中拜访了维港,与五年前第一次见到它时似乎没有改变,万家灯火,天星小轮,匆匆的过客、流连的游客......
而我,却有了无数的变化.....
五年以前,我正怀着对未来无比的憧憬,迫不及待想离开学校去开创属于自己的天地;五年后,我时常迷茫在现实中,怀恋着大学生活中的自由渴望时光倒流。
五年以前,我对维港的一切感到新鲜,相机不停的闪烁;五年后,我提着相机不停的选景却始终没有按下快门,需要记住的,记在眼睛里够了。
五年以前,我对着如此美丽夜景幻想着苏丝黄的故事;五年后,浪漫对我来说似乎是个难题。
太多太多的鲜明反差,浓缩的是成长过程中梦想向现实低头的不变真理。
细雨中,我坐着出租车离开,忍不住回头, 往日浮现,似乎就在昨天,这五年的光阴似云烟一般漂散而去,黄的路灯透过凌乱的雨,心中突然略带凉意......
车上慧贤同学传来简讯,她在红堪体育馆附近,离我很近的地方,但未能见上一面,很可惜。谢谢你当了我一整天的电话导游,你还似大学时代一样对身边的朋友那样热情,善良,这点品质和五年前一点没变,真令人感动。有机会来深圳请你吃饭以作答谢。
中秋节快乐!各位兄弟姐妹。不一一给你们传短信或者电话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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